第139章(第3/4 页)
“莫要这般生疏客气。”魏朝清让她不要对他用敬称,还似从前那般即可。言罢给她夹了一块鱼笋夹子。
金灿油润的鱼笋夹子,笋汁,鱼肉,与丰润的油脂融合至一处,晃晃悠悠在清薄的面糊皮子里打转。一口咬下去,鲜润爆汁,香气瞬间游走五脏六腑。
沈秀怔然。她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美味的鱼笋夹子。鱼笋夹子还能炸得这么好吃。
魏朝清的厨艺,要比谢扶光好太多。谢扶光的厨艺也算好的,但与魏朝清相比,那就是一个地下,一个天上,差距远不能及。
咀嚼着鱼笋夹子,思及谢扶光,沈秀咀嚼的动作停下来。她抑制住胸口翻卷的浊浪,专心吃饭。
沈有财把一碗豆花儿推过来,“秀秀,吃豆花儿,你往常早上就爱吃这个。今儿我特意早起给你打的豆花儿。”
滴了香油的咸豆花儿,蓬松软润,入口即化,云朵也似。
“这豆花真不错。”
“咱家做的豆花儿,只须滴些油,撒些盐便能香煞人,谁家做的豆花儿都比不上!”沈有财挺起胸膛,很是自傲。
沈秀并不多言,只埋头苦吃。饭毕,魏朝清端来滋补的茶饮子,让她喝下。待她喝下茶饮子,一位白须老翁进了屋,为她诊脉。
这位白须老翁乃是宫里退下来的太医,有神医之称。乃是魏朝清特地请来为沈秀治失忆症的。
白须老翁诊完脉,捻须不语。他神色凝重,只道她这失忆症恐怕是好不了了。基本上不可能会恢复记忆。
杨氏伤心垂泪,“这可怎么好。”
沈秀道:“记不起来也没什么,人还在不就好了。”
听她这么说,杨氏心宽了些,“只要你人还好好的便好。”
“是极!只要秀秀人还好好的,比甚么都重要!”沈有财粗鲁地抹泪。
这时候,小桃凑到沈秀身侧,“姑娘,主上……咳,谢公子求见。”
沈秀:“不见,让他离开。”
沈有财哼哼道:“哼!让他滚
!”()
魏长生沉色,他这卑鄙小人,倒真还好意思来见姐姐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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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氏欲言又止。
不一会儿,小桃折返,道:“姑娘,谢公子他不走,还跪下了,说是要跪到您答应见他为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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